金巍: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数字创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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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0, 2022 5:27:13 PM
[ 海峡文创导读 ] 数字创意产业是以“数字技术+文化创意及创新设计”为基础、以技术应用产业化和文化创意数字化为基本路线、以产业融合发展为基本导向的创意经济形态。数字创意产业是文化经济发展数字化趋势的一个重要侧面,是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流之一。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

数字创意产业

文/ 金巍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数字创意产业与创意产业有密切的“血缘关系”,要了解数字创意产业,首先要了解起源于英国的创意产业[1]。1998年,英国提出的《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创意产业的定义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

一些学者认为创意是一种经济增长要素,并以此界定创意产业。如厉无畏认为广义上创意产业以创意为核心增长要素、缺少创意就无法生存的都称为创意产业,认为创意产业具有与传统产业完全不同的发展逻辑,包括:产业驱动的软性资本(知识、文化、人力资本等),资源的反复使用,环状价值链,组织扁平化,顾客价值导向,边际效益递增等[2]。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兴起是新经济发展在文化生产领域的映射。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研究所所长金元浦教授认为创意产业反映了新经济的特征,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到新阶段的产物,是相对传统的文化产业发展创新的更高形态,也是文化产业内调整升级和产业管理突破原有边界的必然结果[3]。

我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学习和借鉴了以英国为代表的创意产业发展经验,一些政策部门用“文化创意产业”这个概念将两者关联起来,本质上是想在两者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概念是并行并用的,只是在后来的官方政策语境中开始不再使用“文化创意产业”这个概念[4]。

与最初提出创意产业概念的英国不同,我国的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发展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我国,虽然文化和创意无处不在,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是文化产业当中的子行业[5]。正是这个子行业,带动了文化创意融合性产业的发展,也就是具有中国特色创意产业的发展[6]。

在我国政策语境下,文化产业中的“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业”[7]是创意经济的核心部分,并成为后来数字创意产业提出时的基本落脚点之一。2016年12月,数字创意产业被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规划》中提出: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深度融合,数字创意产业逐渐成为促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创意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正在兴起。《规划》关于数字创意产业的基本落脚点便是“数字技术+文化创意及创新设计”。

《规划》强调数字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鼓励深度应用相关领域最新创新成果,创新适应消费趋势的技术和装备,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字文化创意创作生产领域的应用,这是数字创意产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规划》也强调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依托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内容产品,提升创新设计产业数字化水平。在此基础上,《规划》强调了产业融合,要推动数字文化创意和创新设计在各领域的应用,培育更多新产品、新服务以及多向交互融合的新业态,形成创意经济无边界渗透格局。

《规划》在技术装备、数字内容创新、创新设计产业和产业融合四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设想,并提出实施“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创新提升工程”、“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创新设计发展工程”三大工程。其中“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的内容是:依托先进数字技术,推动实施文化创意产品扶持计划和“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支持推广一批数字文化遗产精品,打造一批优秀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平台,实现文化创意资源的智能检索、开发利用和推广普及,拓展传播渠道,引导形成产业链。

数字创意产业提出之际,关于其含义和范畴有很多解读,有的专家以《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为基础进行解读,有的专家认为数字创意产业就是“网络文化产业”。也有的解读基本与数字文化产业的含义相近。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其中数字创意产业包含三大部分,即: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2018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为9大领域,数字创意产业位列其一,至此数字创意产业有了产业统计标准。这个统计分类中,数字创意产业包括四大部分: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活动、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

综上,数字创意产业是以“数字技术+文化创意及创新设计”为基础、以技术应用产业化和文化创意数字化为基本路线、以产业融合发展为基本导向的创意经济形态。数字创意产业是文化经济发展数字化趋势的一个重要侧面,是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流之一。

[1] 1998年英国提出发展“创意产业”概念,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13个行业。此后关于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定义有很多版本。1997年,英国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CreativeIndustry Task Force)。

[2]厉无畏、王慧敏,创意产业新论[M],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版。

[3]金元浦,论创意经济[J],《福建文坛》2014,第2期

[4] 2018年4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为推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8年5月初,国家统计局和中宣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少数地区存在文化产业概念表述不严谨、统计范围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以扩大统计口径来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的现象。近年来出现文化创意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数字产业等新概念,从不同角度来表述文化产业或文化产业某种业态。从国家文化产业统计角度,各地区要坚持以文化属性定位定向,继续统一使用文化产业概念,不宜简单以新概念代替文化产业概念、自行扩大统计口径。”

[5]在2018年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标准》中,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改为“创意设计与服务”。

[6]金巍,杨涛,文化金融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9

[7]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业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已改为“创意与设计服务”。

来源|文创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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