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峰教授独创的文旅观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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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5, 2019 9:04:23 AM
[ 海峡文创导读 ] 陈少峰教授在过去二十年的理论与案例研究中,先后提出了管理哲学、文旅产业、文化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自己独创的一些观点和方法。

  北京大学哲学与文旅产业博士生导师、峰火文创平台发起人陈少峰教授在过去二十年的理论与案例研究中,先后提出了管理哲学、文旅产业、文化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自己独创的一些观点和方法,今天第一次总结和分享。

  1、泥水匠定律

  峰教授认为,中小企业的老板假如像泥水匠一样亲力亲为所有业务的话,这个企业是做不大的。企业是思考架构出来、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结果,而不是老板自己做业务努力的结果。靠自己的努力做不成大企业。爱拼也不一定会赢。95%以上的中小企业的老板是泥水匠;新三板的很多企业是泥水匠做到了极致,再也没有什么成长性,进入不了主板市场。

  2、种树的比喻

  峰教授认为,企业家拥有双重目标(做好事业+赚钱),普通商人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赚钱),所以普通商人只要有钱就行,最好是什么事情都不用做,所以他们没有金钱之外的初心可言。另一方面,企业家是种树的,普通商人则是买卖木材的。所以文化产业和企业家精神是一致的。

  3、整体价值最大化

  峰教授认为,做企业和做项目不一样。做项目是做利润的加法,做企业(然后有商业模式再去做项目)是做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做乘法(无形资产、内在能力、成长性和估值之间的乘法)。所以多数老板其实是在做一个个项目而不是做大企业整体价值。商业模式对整体价值而言特别重要(商业模式=核心资源x内在能力x可盈利方法=核心竞争力)。

  4、溢出型特征

  峰教授认为,旅游虽然产业链很长,但是一个旅游公司多数只能做其中的一个环节,其它价值都是让他人(其它环节的公司)获得了。比如你吸引外地人来某个城市参加会展,你可能从每个人身上赚到100元门票,可是他一共花了两千多呢(利益溢出你能控制的边界)。所以,旅游和文化旅游具有产业带动性,适合政府做或者政府扶持做。

  5、活动经济

  峰教授认为,区别于传统观光旅游,可以通过举办活动带动跨界旅游(比如举办体育活动、会展活动、节活动等),有参与价值的活动实质上是一种跨界的文化旅游,我们把它叫做“活动经济”。

  6、城市文旅综合体

  峰教授认为,今后的旅游既是体验旅游,也可以结合城市的文化做旅游产品(城市文化体验中心),形成城市文化地标和旅游目的地的结合。城市文化的体验必须以故事作为载体,以科技作为创新方法和工具,在互联网上传播故事和做文创电商,形成城市自身的文化旅游新地标(峰教授提出“文旅室内化”趋势和文化旅游项目的标配=文化+科技+旅游+互联网文创电商)。

  7、IP四合一和一鱼永吃

  峰教授认为,文化产业的本质是“一鱼永吃”(和“一鱼多吃”),关键是要做一组具有内在逻辑的自带粉丝的IP:故事IP、形象IP、产品IP和企业IP。企业必须有老本可吃,而不是靠当年的业绩(比如我们的电影公司都是长不大的公司,业绩主要靠当年的票房)。

  8、互联网三合一平台

  峰教授很早就提出“互联网平台为王”的观点。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互联网“平台”。一方面,互联网是大媒体、大社群、大卖场的三合一平台;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可以分为大平台(全产业链)、中平台(专业化规模化)、小平台(垂直运作)。互联网的中小传播广告公司今后不是代理广告,而是给自己的商品做广告。

  9、文创电商

  峰教授认为,互联网电商是一个互联网零售产业跨界融合、转型升级的过程,包括普通电商、网红电商、社群电商、新媒体电商(内容电商)和文创电商。互联网上的自带粉丝的IP和衍生品销售就是文创电商。中国正在进入文创电商阶段,峰火微云将是今后代表性的平台。

  10、四创基地

  峰教授提出四创基地:创业、创业投融资、创业辅导、创业行业资源导入。四创基地是文化产业园区的新阶段和新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三个特点:其一,实质性持续性帮助入园企业;其二,投资入园企业,运营商不是二房东而是投资人;其三,园区主题化,运营商帮助引入行业资源(核心资源之一)。四创基地是真正的文化产业项目,现有的文化产业园区多数是二房东地产项目。

  来源|峰火文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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