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8日,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抓主抓重,攻坚克难,提振精神,担当善为,全面开启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新征程。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作工作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新潮、胡冰、关强出席会议。
雒树刚充分肯定了2018年文物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有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力度明显加大,文物领域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文物系统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推动两份中央文件出台,贯彻落实近年系列中央文件,在文物安全、文物价值阐释、国际合作、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社会文物管理、博物馆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雒树刚要求,从四个方面充分认识当前文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一是党中央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视程度持续提高,文物工作重要性不断彰显、责任更加重大;
二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三是社会各界对文物工作给予广泛关注支持,也对进一步发挥文物作用提出了更高期待;
四是文物安全状况切实改善,但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他强调,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2019年文物工作,要紧紧抓住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这一中心任务,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绝不松懈,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持续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奋力拼搏,再创佳绩,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刘玉珠总结了2018年文物工作:
过去一年,文物系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谋大事、抓改革、破难题,强担当、聚合力、求实效,攻坚啃硬、奋发有为,坚决有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常抓不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措施有力、文物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博物馆活力不断焕发,文物管理能力、治理水平有所提升,让文物活起来精彩纷呈,文物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取得新突破,文物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刘玉珠明确指出,2019年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是
聚全国之力、举全局之力,抓紧抓好两个中央文件落实落地,敢于攻坚克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精准管理,着力提升文物保护能力;
坚持让文物活起来,着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
坚持交流互鉴,着力加强文物国际合作;
坚持制度建设,着力筑牢文物事业根基。
要强化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强化效能建设,强化督导检查。
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19年各项工作,为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中央有关文博单位负责同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省会城市文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国家文物局机关各司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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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文物工作2018年亮点和2019年要点
两份中央文件接连出台、文物国际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战果累累、“考古中国”取得实质进展、“博物馆热”渐成大势、《如果国宝会说话》成为爆款、青铜虎鎣回归祖国……回首刚刚过去的2018年,文物事业发展在诸多领域实现突破,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载春秋。
加强文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是对过去一年文物工作的深刻总结,更是对未来文物事业发展的郑重承诺。
凝眸2018
2018年,文物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在砥砺奋进中书写了精彩答卷。
顶层擘画 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力度前所未有
2018年,中办、国办连续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两大政策文件,以改革引领发展,是为文物领域对改革开放40周年的最好纪念。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将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整体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多领域全方位制度供给。改革工作千头万绪,涉及16个方面57项任务,国家文物局正会同37个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是推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大举措。目前,报送全国革命文物名录、研提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编制《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总体规划》《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等相关工作正以蹄疾稳步有效推进。
利剑出鞘 文物安全形势稳步改进
2018年,殷墟遗址安全问题、青海都兰古墓葬被盗案告破等事件频频敲响文物安全的警钟,巴西国家博物馆的一场大火更是刺痛了全世界人民的心。
为了更好地守住文物安全的底线,2018年,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单位3.1万家,问题隐患整改率已达88%;破获殷墟遗址被盗掘案件26起,追责问责51人;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案件851起,公安部第三批“A级通缉令”10名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在逃人员全部到案;完成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累计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673起;首次举办四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文物局首次作为正式成员单位参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和消防国考……多部门协力、多举措并行,扎牢文物安全防护网,有力守护文物安全。
守望文明 文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我国深海考古首航胜利归来”“甲午海战沉舰经远舰被发现”“考古发现证明四万年前人类就登上了青藏高原”“5项考古中国项目实现重大进展”……2018年,不少考古新发现刷屏朋友圈。考古发掘研究证明了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是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感悟的文明,增强了全民族文化自信。与此同时,考古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冬奥会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现场,都能看到文物工作者辛勤工作的身影。
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下、利在千秋。2018年,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印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专项规划》,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和《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编制,推动文物保护的科学化发展。
融入社会 文物活起来水平不断提升
从坎儿井保护工程造福边疆百姓,到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带动区域发展,文物资源推动城乡发展的巨大潜力持续迸发;从浙江“拯救老屋”,到山西“文物认养”,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动能不断释放;从2018年全国近10亿人次走进博物馆,到文博创意产品备受青睐,文物走出高墙深闺、飞入寻常百姓家;从腾讯、百度等网络巨头频频向文物行业抛出橄榄枝,到《如果国宝会说话》《国家宝藏》《上新了故宫》等节目广受赞誉,文物与教育、旅游、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发展风生水起;从制定《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到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博物馆创新活力不断激活……
2018年,文物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积极拓展文物资源盘活途径,努力架构传统与现代共生共融的桥梁,让“老”文物在新时代焕发出新光彩。
回应呼声 社会文物管理创新拓展
2018年,制定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方案、流失海外百余年的青铜“虎鎣”重回祖国怀抱,再次彰显了近年来我国不断探索促成流失文物回归多种途径的有效努力。
文物市场是社会公众长期关注的焦点。为了破解民间收藏文物需求和文物保护管理服务之间不匹配的问题,推动文物市场发展方式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编制禁止交易文物指导性目录,建立文物案件市场警示机制,指导江苏南京、苏州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优化文物拍卖许可证审批服务,推动探索文物拍卖领域外资准入纳入海南自由贸易岛实施方案。
彰显责任 对外文物交流合作日趋多元
文物作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和生生不息的实物见证,已成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彰显文化自信、扩大文化影响力的“金色名片”。与此同时,中国正在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物合作保护和联合考古等领域更多地承担起大国责任,逐渐成为国际文化遗产领域的贡献者和引领者。
2018年,是文物促进文明对话、民心相通、成效显著的一年:与法国、英国、新加坡、坦桑尼亚、意大利、阿根廷签署文化遗产领域双边协议;赴沙特、葡萄牙分别举办“华夏瑰宝展”和“紫禁城与海上丝绸之路展”,举办“海上丝绸之路:研究 保护 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多场文物领域人文交流活动;向濒危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基金捐款并参与基金管理,促成阿富汗文物展国内接力展出;40项中外合作考古项目涉及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的24个国家和地区,首次中国-沙特塞林港遗址合作考古取得初步成果。
放眼2019
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集结号已然吹响。新的历史起点,呼唤新的担当作为。2019年,我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新奋进的姿态继续走向未来。
——创新文物传播传承方式。
依托丰富多彩的文物资源,积极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推介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坚定文化自信。积极构建革命文化精神谱系,实施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展示中国共产党伟大的历史功绩,传承近代以来历久弥新的红色基因。要构建文物价值传播体系,挖掘文物领域海量好故事和精彩好内容,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把文物价值传播出去,把文化记忆传承下来。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坚持常态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长效机制与重点督办相结合,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进一步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切实保障文物保护用地。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制定科学规划,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预防性保护和文物本体周边环境整体保护,让文物之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多元绽放。
——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
切实激发文博单位创新活力,分类开展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鼓励开发文化文物创意产品,策划推出寓教于乐、雅俗共赏的文物展览精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多措并举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面向社会平等开放文物资源;公布文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充分释放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潜力和动能。推动出台关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
——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文物故事。
实施“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专项规划,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跨国合作机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文化遗产品牌。加强考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协调整合国内外资源,积极推进中国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国际合作联合考古项目。搭建多层次多维度文物交流合作平台,实施中华文物走出去精品工程,举办有影响、有分量、有新意的文物领域人文交流活动,向世界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凸显中国精神、蕴含中国智慧的文物精品展览,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提升文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积极推动文物部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法治保障体系,加快修订《文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确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完成修订;推进《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创新文物领域人才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使文物保护管理力量和能力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让文物工作者更有底气、更有信心、更具智慧投身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来源:国家文物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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