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标志着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已成为全党共识、全党任务。在此之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快速发展,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优秀创新成果享誉海内外。作为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专门组织成员单位推动文化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专委会深受鼓舞,成员单位来电来访纷纷表示,中央把文化数字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为推进实施这一战略做出决策部署,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催人奋进,文化大数据产业大有作为。
(一)组织建设工作
为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在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的指导下,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秘书处以及三中心(注册中心、标准中心、培训中心)、一部门(外联部),以保持同成员单位的紧密联系,积极做好联络、沟通、协调、服务。
2022年8月,国际标准关联标识符国际注册机构(ISLI Registration Authority,简称ISLI RA)正式授权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设立ISLI 区域/行业注册机构(中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ISO 17316-ISLI-DRA),承担中国(不含台、港、澳)文化行业或产业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领域的ISLI注册管理业务。
根据中办国办《意见》“加强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广信息与文献相关国际标准”工作要求,委员会印发了《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规范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解析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推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二)牵头制定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标准
委员会委托北京邮电大学,联合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组建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标准编制工作组在2022年先后共召开了30余次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共立项团体标准9项,发布团体标准7项。此次标准的集中发布,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重大举措,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与此同时,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标准编制工作组线上召开了“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数字人”等9项团体标准立项启动会,并陆续完成立项工作。
(三)红色基因库建设情况
服务红色基因库建设,配合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文化行政机构完成了七省12家红色纪念馆装配底层关联集成系统,具体包括:辽宁省本溪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贵州省遵义会议纪念馆,河北省西柏坡纪念馆,四川省邓小平故居陈列馆、红军长征翻越夹金山纪念馆,甘肃省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南梁革命纪念馆,云南省扎西会议纪念馆、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四)推动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区域/省域)建设
目前,江苏、广西、辽宁、贵州、云南、四川、甘肃、宁夏8个省份广电网络公司已装配标识解析系统,具备国家文化专网功能。由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申报的“国家文化大数据南亚区域中心(云南省域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列入云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由湖北广电网络公司建设和运营的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中区域云平台正式落户武汉超算中心。此外,委员会为北京、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安徽、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福建、新疆、青海、重庆、上海等广电网络公司省域中心建设提供了专业咨询。
(五)举办、参加各类论坛
2022年8月,由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办公室、新华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委员会协办的2022中国文化经济发展论坛在井冈山举行。作为2022中国企业家井冈山论坛的分论坛之一,2022中国文化经济发展论坛以“数字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新趋势”为主题,集聚文化名家、专家学者、行业代表共同畅谈前瞻观点,探寻文化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经由嘉宾们精彩观点的碰撞,汇聚了关于文化数字化的学术见解、市场展望,树立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
同年11月,委员会与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办2022数博会专题论坛——“2022文化数字化战略发展高峰论坛”,论坛邀请了来自政府、广电、博物馆等文化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共同讨论了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文化新基建”的探索与实现。
除以上论坛外,委员会负责同志受邀出席多个论坛,解读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六)开展培训工作
学习借鉴相关社会组织的做法和经验,经报请中宣部和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批准,委员会举办了“文化数字化建设千名骨干人才培训班”,制定了《“文化数字化建设千名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大纲》,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为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培训千名骨干人才,选择优秀学员推荐参加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文化数字化人才选拔。王大平主任担任编委会主任,与29名专家学者组成编委会,高书生副主任担任主编,共同编写了“文化数字化建设千名骨干人才培训班”公共课及专业课教材。
2022年8月,首届“文化数字化建设千名骨干人才培训班”正式开班,全国各地不同行业的百余名学员报名参加。培训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学术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邀请10位专家围绕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标准、国家文化专网建设、文化大数据交易规则、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等不同重点进行了线上授课。
2022年,委员会分别为十余家广电、大学及其他文化单位授课,并围绕文化数字化主题为学员答疑解惑,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人才队伍打好基础。
(七)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
2022年4月,委员会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部分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成员单位,围绕如何落实《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研讨,共同探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现实路径。
7月,委员会成为新华网《国家文化数字化》大型融媒体专题指导单位。专题重点聚焦战略的政策性解读、文化领域专家学者观点、行业杰出案例事件等。委员会以权威机构角度,为该专题提供指导性建议,共同推动我国文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11月,委员会成为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创办的《文化大数据》杂志学术指导单位。该杂志依托委员会建立专家级高端作者队伍评审、编辑团队,并接受委员会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023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委员会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主线,在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指导下,聚焦各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一)做好政策宣贯及培训工作
委员会将组织成员单位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宣部及宣传文化部门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相关文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委员会后继开展的“文化数字化千名骨干人才培训班”及其他培训工作中,持续为文化数字化建设培养人才。
(二)部署统一的ISLI注册机构
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中心在已部署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技术系统的省域中心以及行业中心、专业中心和关联平台设立派出机构,接受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中心管理和监督,协同开展文化大数据标识解析服务。派出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工作专班和专人,工作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中心的培训和指导,持证上岗,确保ISLI注册系统运行顺畅。
(三)积极推进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
委员会将继续积极开展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工作,依托现有工作基础,会同北京邮电大学、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等单位,组织各参编单位召开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加快团体标准制定及发布,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相关标准工作。
(四)指导开展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委员会将开展国家文化大数据区域中心建设总结评估工作,指导成员单位依托“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分发中心,在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全国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示范区,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元宇宙探索。委员会将加强与各示范项目负责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加快示范项目落地。
(五)举办中国文化计算大会、论坛及研讨会
中国文化计算大会自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四届。大会促进了科技和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了中国文化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在学术界和产业界影响广泛。委员会拟于2023年举办第五届中国文化计算大会,拟邀请国内各科研院所、相关产业研究与应用单位的广大专家、学者和领军人物参会,开展研讨与交流,分享最新学术成果和产业转化成果,使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优秀创新成果海内外传播。
2023年,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同有志于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机构,举办论坛和研讨会,邀请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共同深入研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
(六)完善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产业协同效应
委员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持续打造文化大数据产业协同平台,共建文化大数据产业生态圈,使成员单位享有更为完善的服务。
来源 | 伏羲云 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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