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夜间文娱哪里好玩,文旅部推荐了120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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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2, 2021 4:08:13 PM
[ 海峡文创导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经过几个月的遴选,昨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一共120家,快来get晚上夜游最佳地吧!

2021年10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第一批国家级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23号),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舆情风控、实地考察等方式,拟确定北京市东城区前门大街等120个项目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传真:010-59882186 

电子邮箱:cysrhc@126.com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10月19日

 

具体名单如下:

《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通知》

2021年7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通知》,其工作思路如下:

依托各地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含艺术街区、剧场、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娱乐场所集聚地等)、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等,分批次遴选、建设200家以上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集聚区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其具体的遴选标准如下:

一是四至范围明确。有明确四至范围,街区、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应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体商旅综合体商业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 

二是业态集聚度高。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营业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或游览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 

三是公共服务完善。夜间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移动通信情况良好;夜间出行便利度较高,有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合理设立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停车需求的停车位。 

四是品牌知名度较高。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文化类商户营业收入较高;旅游景区经营状况较好,年旅游人次、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高。 

五是市场秩序规范良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夜间消费维权便利。近3年(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 

六是政策环境良好。所在地级市、副省级市或直辖市市辖区(县)重视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合理规划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空间布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创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对申报对象予以重点扶持,制定实施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

元芳,你怎么看?

从昨日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和此前申报项目的遴选要求,我们可以简要分析一下几点:

一、从地理分区来看,总体分布相对均匀。不难发现,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上限也是6个,这是一场自下而上申报和自上而下把控的过程,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夜游项目申报想必更为激烈吧。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18个,其中京津冀占有14个;

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7个;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35个,其中江浙沪占有18个;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13个;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2个;

西南地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22个,其中川渝占有12个;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个。

二、从入选项目的城乡所在地来看,以城市的夜间文旅消费项目入选为主。结合遴选标准,要求夜间消费业态高度集聚,公共服务完善等要求,现代化的都市申报的夜间文旅消费项目更符合其标准。

城市有着交通的便捷、治安的保障、街市的多样繁荣,这些都是促进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城市夜间消费高度集聚、竞争激烈,恐渐成红海,乡村夜游项目的开发倒是一篇汪洋蓝海。

三、从夜间消费项目的发展前景来看,非常乐观。跟据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中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购物中心每天18时至22时的消费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二分之一,而90后、00后更是其中的消费主力。

年轻人的夜生活一直都丰富多彩。当下剧本杀、密室逃脱和小酒馆行业、夜间烧烤等餐饮行业的火爆,恰恰是夜间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

“夜间经济”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夜间经济发展规模超过30万亿元,在2021年预计会增长至36万亿元。

如今,迎着政策的利好和市场的需求的东风,夜间经济势必迎来高速发展的浪潮。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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