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音乐十五条:推动北京音乐产业繁荣发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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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20 10:45:47 AM
[ 海峡文创导读 ] 北京市公布的《关于推动北京音乐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北京市音乐及其关联产业年产值超过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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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将发力音乐产业

  2019年12月31日,北京市公布的《关于推动北京音乐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北京市音乐及其关联产业年产值超过1200亿元”。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将北京建设成“国际音乐之都”和华语音乐的全球中心。围绕实现“一都一中心”,《意见》提出了十项重点工作和五大保障措施,即“北京音乐十五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北京市音乐产业领域的指导性文件。

  关于推动北京音乐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是全国音乐创作、编辑制作、出版发行、视听传播、演出交流、版权交易、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和消费体验的中心。繁荣发展音乐及其关联产业,对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升首都文化软实力、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大力推动本市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将北京建设成为"国际音乐之都"和华语音乐的全球中心,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音乐原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演艺消费为抓手,充分发挥北京音乐产业资源集聚优势,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环境,推动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音乐产业体系,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与繁荣产业相结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断丰富音乐及其关联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坚持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推动民族音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使民族传统焕发生机。  

       坚持内容建设与科技驱动相结合。大力加强内容建设,激发原创音乐创作生产活力。聚焦高端、高效能、高附加值环节,坚持科技驱动、融合发展,增强辐射力、渗透力,推动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与协同联动相结合。推动全市音乐产业区域合理布局,加强市区两级统筹规划,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合理配置科技、资本、人才等资源,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上下合力、点面结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国际音乐之都"和华语音乐的全球中心,坚持"内容为王、科技创新",形成具有首都文化特色和高质量发展态势的音乐产业形态,巩固和提升北京音乐产业发展的领先地位。涌现出一批经典原创音乐作品和优秀音乐品牌,培育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音乐人才和优秀原创音乐人才扎根北京,形成一批高起点、产业化、高集聚、可持续的音乐产业示范园区。传统音乐产业基本完成转型升级、数字音乐融合发展成果显著、音乐消费市场持续繁荣、产业链上下游贯通、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迈向产业布局优化合理,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引领力显著增强,渗透辐射领域广泛,文化氛围浓厚的音乐产业发展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北京市音乐及其关联产业年产值超过120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音乐产业布局规划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要求,研究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发展新城等各区功能定位和发展路线;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融音乐创作、表演、录制、出版、消费体验以及生活配套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创新各类产业要素高强度集聚方式;通过协调各区、各部门统筹资源,实现区域联动、优势互补,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二)推进示范产业园区建设

  大力推动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北京园区优化升级,建成集聚程度高、辐射力强的"标杆性"示范园区;打造一批政府引导、产业集聚、特色突出、持续发展的音乐产业园,形成区域文化品牌;鼓励优质龙头企业依据自身资源状况形成龙头企业驱动式特色园区,激发集聚效应;鼓励音乐产业园区申请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研究构建产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对要素完备、链条完整、特色鲜明、集聚显著的音乐产业园区给予资金奖励、品牌推介等政策支持。

  (三)激励优秀原创音乐作品  

       统筹发挥、持续优化北京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北京市宣传文化引导基金、北京市文化艺术基金以及"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等市级遴选扶持选拔机制,加大对词曲创作、音乐作品、音乐展演、孵化平台、宣传推广等原创优秀作品或项目的扶持奖励力度,给予版权登记优先服务、演出类场馆租用补贴、推广渠道支持等政策倾斜;激发社会力量支持原创音乐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创音乐创作生产;重点支持一批弘扬时代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音乐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体现北京文化特色等内容的音乐项目;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精品工程,挖掘、整理、保护、传承一批优秀民族音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作品及项目,重点支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类音乐项目;探索建立音乐作品评论评价体系,推动权威性评奖平台向国际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视听平台开发、聚集、推广原创资源的优势,积极引导、激活创新活力,创作出一大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音乐作品。

  (四)加快数字音乐产业发展  

       发挥北京互联网资源聚集优势,加速推进传统音乐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平台型音乐企业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数字音乐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音乐服务平台;打通数字音乐产业链上下游,以版权经纪、管理、保护为纽带,逐步形成优质音乐内容不断扩充、音乐版权价值持续开发、"音乐+"多元化业态创新发展、音乐社交化消费驱动、音乐生态健康发展的产业体系;推进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在数字音乐单曲登记、版权认证、音乐付费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优化数字音乐分类、分析、评价、推荐体系;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打造权威在线音乐行业大数据平台,建立科学、公正、广泛的行业质量评价体系。

  (五)促进音乐科技融合创新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广泛深入参与音乐科技创新,重点支持音乐情感识别、AI作曲、数字音频水印技术、音乐标注、媒体融合技术、音乐信息学等项目;发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大力推动产学研联合,以名人工作室或实验室建设聚集资源、催化创新;促进音乐科技交流合作,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在音乐产业领域的转化应用;积极推动音响装备、乐器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与互联网、数据科学、人工智能、5G等技术融合发展;健全科研创新鼓励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音乐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强音乐产业版权服务  

       支持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音乐版权分发服务体系,对接国际音乐市场的音乐价值评判及分配标准;探索建立数据公开、信息透明的数字音乐版权管理及分发服务平台;支持建立以版权确权、授权、用权、鉴权、维权、金融等业务支撑的版权资产全链条服务平台;加强版权司法落地执行能力,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统筹行政执法力量,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设立北京市音乐版权保护援助中心,为中小型音乐公司、独立音乐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以区块链、卫星授时等相关技术为支撑,打造全网版权监测与快速维权中心,切实保护相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七)繁荣音乐演出产业市场  

       优化北京音乐演艺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分布大中小型演出场馆,重点建设一批极具特色的live house小型音乐场所;支持演艺主体与商业文化、休闲服务业、旅游业等深度融合,推动音乐演出市场多元化、多场景、多业态创新发展,鼓励音乐衍生文创产品开发;进一步提升北京国际音乐节等品牌节展影响力,建成三至五个不同定位的国际知名音乐展演品牌;支持举办国际音乐产业博览会、音乐产业大会、音乐产业高端论坛等活动;大力推动VR、AR、5G等智能科学、体验科学技术在线上、线下音乐演出市场的应用。

  (八)营造城市音乐文化氛围  

       大力支持"音乐+"城市文化生活的融合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各具特色的音乐小镇;打造夜间消费"音乐IP"、策划音乐演出与旅游融合主题活动,开发综合性音乐消费文化地标,引领音乐高品质消费新风尚;推广公益性专场演出,实行市民票价、文化消费券等补贴政策,培养市民现场观演习惯;探索实施"全民乐享"计划,将全方位、多层次、多群体提高市民音乐欣赏水平、修养水平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厚植音乐文化土壤。

  (九)支持音乐产业人才培养  

       鼓励北京市音乐类院校与相关国际知名院校、国内外企业、文艺团体联合培养各类音乐产业高端人才,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加强和改进音乐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重视和发挥港澳台及外籍音乐人才作用;积极推荐音乐人才参评"四个一批"等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奖励激励项目;规范音乐培训市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材出版规划等基础工作;加大海外音乐人才引进力度,支持国内外知名音乐人在北京设立工作室,并享受相关政策与配套奖励;实施一流音乐人才特色涵养计划,支持重点文化单位面向全国遴选优秀音乐编创人才,支持建设音乐人才涵养基地;对音乐创作、表演、制作、经纪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在京创业给予奖励支持;建设北京市音乐产业发展高端智库,对战略规划、前沿技术、标准认证和奖励评审等提供智力支持。

  (十)扩大产业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海外优秀音乐作品版权引进,鼓励海外知名音乐家与团体赴京演出,以及国际知名音乐企业入驻北京音乐产业园区;支持北京音乐企业赴国外演出或参会参展、在境外设立合资公司,加大"走出去"力度,提高北京音乐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支持民族音乐走出去;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在特定区域、特定领域进一步开放外商投资审批许可,扩大市场准入;鼓励北京音乐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等国家音乐项目合作;支持企业合作开发北京全媒体资源,打造体现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的音乐文化品牌,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加大音乐类产品实物出口、版权输出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机制  

      在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建立市级音乐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政策集成、项目调度、专家咨询、综合协调等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资源配置、品牌创建、标准制定、版权保护、行业自律等方面积极作为,发挥更大作用。

  (二)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支持有条件的重点区出台音乐产业专项政策举措,推动扶持政策向骨干音乐企业倾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音乐制作、演出项目手续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明晰审批要求,利用数字化技术打造多部门、多端口合一的新型平台窗口,压缩审批时限。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音乐创作、音乐企业科技融合创新、音乐人才培养、音乐演出、版权交易、音乐产业"走出去"等项目;依托北京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为重点音乐企业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音乐产业小微企业发展,探索开展音乐创意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积极推动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中设立音乐产业发展专项子基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拓展音乐企业的融资渠道,对文化科技含量高、经济附加值高的音乐创作、版权交易、产品开发、出版发行、演出消费等音乐产业中上游环节,以及重要的功能性、平台性项目和社会效益突出的精品项目,优先给予基金支持。

  (四)做好人才服务保障  

      支持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点音乐企业,按照北京市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规定,对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享受北京市落户、"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等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职称评价、创业环境、办公条件、居住用房、交通工具、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服务,为音乐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

  (五)建立统计监测体系  

       研究建立音乐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北京市音乐及其关联产业的总体规模、水平和结构情况;建立健全音乐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机制,研究建立重点音乐企业、重大音乐产业项目数据库,定期汇总数据、加强分析研判,为音乐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为决策分析提供参考。来源|文创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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